
朱鼐钧是代恭王朱廷埼的庶次子,嘉靖三十八年被封为新宁郡王。万历二十二年,朱鼐钧的大哥代定王朱鼐铉去世贝思盈配资,而朱鼐铉没有留下子嗣。这意味着朱鼐钧可以继承亲王的爵位,按照祖制,他应当成为继承人。 然而贝思盈配资,朱鼐钧的袭爵之路并不顺利。代定王去世后,代恭王妃陈氏向朝廷请示,要求让朱鼐钧管理府事,这意味着朝廷认可他继承爵位的权利。但当奏疏传至负责宗藩管理的礼部时,礼部却反对,认为朱鼐钧品行不端,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。原因是之前曾有御史弹劾朱鼐钧,指控他犯有“诬告亲兄、与矿盗勾结、丧期不敬”等罪行。尽管如此,神宗皇帝并不同意礼部的意见,他认为这两件事可以分开处理,先让朱鼐钧暂时管理府事,待调查清楚后再做决定。 这场意见分歧引发了官场的激烈斗争,正好赶上了朝堂上“争国本”的风头。神宗坚持自己的决定,命令礼部批准朱鼐钧管理府事。然而,礼部的范谦大声反对,甚至有官员用“封驳权”将神宗的圣旨退回,局势一度陷入僵局,双方斗争了将近一年,最终朝廷才正式批准朱鼐钧管理府事。 朱鼐钧的罪名很可能是子虚乌有的。若这些罪名属实,他不仅无法继承亲王爵位,甚至可能会被贬为庶人并终身监禁。后来,礼部为了不再拖延,正式为朱鼐钧请求封爵,并批准他继承代定王的爵位。 至于朱鼐钧的家庭生活,他和正妃边氏的关系并不和睦,边氏未能为他生育子嗣。边氏在他正式继承亲王爵位之前去世,这意味着他没有机会再有嫡长子。根据明朝的规定,宗亲若无后嗣,正室去世后才可以再婚。 然而,朱鼐钧并未在边氏去世后立刻再娶,而是迎娶了新宠裴氏。裴氏为他生了一个儿子,名叫朱鼎渭。虽然裴氏并未被朝廷正式认可为妾室,但朱鼎渭却在实际操作中获得了朝廷的赐名,成为了合法的宗亲子嗣。但问题在于,朱鼐钧并没有为裴氏申请补录,这为后来的继承纷争埋下了隐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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